风光大基地建设又有新动作。12月6日,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了解到,国家能源局近日下发《关于组织拟纳入国家第二批以沙漠、戈壁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的通知》,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于12月15日前上报第二批新能源大基地名单。
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将重点考虑在沙漠、戈壁、荒漠地区建设,目前企业申报积极性高。业内人士表示,随着风机价格下降、光伏系统成本回落,大基地项目将为行业带来明显增量,同时直流输电行业将得到显著提升和发展。
坚持先进高效开发
《通知》提出,以省为主体推动项目开发建设,项目按时建成后将授牌“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”。已核准(备案)且能够在2022年开工建设,原则上在2023年建成并网,部分受外部条件制约的项目应在2024年建成并网。同时,统筹基地项目和配套电网工程,同步规划、同步建设、同步投运。
根据要求,单体项目规模不小于100万千瓦,以联合体形式开发的联合体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家。坚持先进高效开发,鼓励采用设备技术先进、发电效率高的风电机组和光伏组件,沙漠、戈壁、荒漠地区光伏支架不低于1.5米,有条件的地方采用双面组件;坚持联营优先、多能互补,鼓励煤电风光储联营,在同一外送区域内有既有或规划内煤电、天然气发电项目的报送主体优先安排;鼓励建设集中式、共享式储能,最大化发挥储能效益。
并网后利用率低于95%的项目,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明确利用率标准,组织开发企业签订承诺书,项目建成后按承诺利用率保障消纳。
市场人士告诉记者,风光大基地建设节奏比预计更快,业内普遍预计二期大基地项目2023年开工,2025年之前全容量并网。
强调配套设施建设
目前,我国能源发展重心有了明显调整。“三北”地区以新能源集中基地为主发展,西南地区发展水风光互补综合应用,中东南部地区进行分布式开发,沿海构建海上风电发展带。业内人士指出,风光大基地项目能够降低建设和设备采购成本;充分利用跨省区输电通道,降低输电成本;大基地不同类型电源之间可以技术互补,进而保障电网安全,保障能源发展。
记者了解到,第一批装机容量约1亿千瓦的沙漠、戈壁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项目已于近期有序开工。10月中下旬,内蒙古、甘肃、青海、宁夏4省区集中组织开工多个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,规模近3000万千瓦,拉开了第一批装机容量约1亿千瓦项目的开工序幕。
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,我国沙漠、戈壁、荒漠地区主要分布在新疆、内蒙古、青海、甘肃、宁夏、陕西等地区,面积广阔,太阳能风能资源富集,技术可开发量占全国比重60%以上。“应充分发挥沙漠、戈壁、荒漠地区的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、建设条件好、受土地利用影响小的特点,结合电网与消纳利用条件,全面推进风电、太阳能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,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。”
海通证券指出,本次第二批大基地项目对于项目的单体规模、储能配套、市场消纳以及并网后利用率都提出了明确要求,反映了新能源发展重心由“量”到“质”的转变。
业内人士表示,新能源发电需要系统间多元素协同互动,此次重点强调了新能源建设要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和消纳措施,包括配套煤电灵活性改造、水电、抽水蓄能、新型储能等调峰措施。
多个领域受益
储能方面,第二批风光大基地项目申报要求中明确“鼓励建设集中式、共享式储能,最大化发挥储能效益”。大基地项目建设在土地、金融层面有一些优惠条件,预计配套储能建设的积极性将得到激发。
“一期大基地项目是纳入保障性规模的,不需要强制配套储能。但二期要求共享式储能,会进一步激发新能源储能行业发展空间,预计头部电池公司、头部储能公司将在二期项目中拿到更多份额。”业内人士告诉记者,随着风机价格下降、光伏系统成本回落,大基地项目将为行业带来明显增量,直流输电行业也将得到显著提升和发展。弹性较大的方向是直流输电和电网建设。另外,储能、光伏组件和逆变器、风电塔筒整机方向值得关注。